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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2004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人员给予奖励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05-03-24    浏览次数:

关于对2004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人员给予奖励的通知


各单位:
经学校同意,决定对200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(见宁大校发[2005]22号)颁发年度考核《优秀证书》,并给每人发放奖金150元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各单位接到通知后,到人事处人事科领取优秀等次证书。
二、优秀等次人员的奖金由各单位造册,经人事处人事科审核后统一到校财务科领取。
三、独立核算和自负盈亏单位奖金由本单位自行发放。




组 织 部
人 事 处
二○○五年三月二十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