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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李建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05-07-06    浏览次数:

关于李建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(宁大校发[2005]96号)

各单位:
学校决定:
李建设同志任农学院院长;
刘旭东同志任体育系主任;
刘 明同志任音乐系主任;
李 毅同志兼任“115工程”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(正处级);
蒋全熊同志任农学院副院长(正处级);
夏广军同志任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(正处级);
吴 军同志任体育系副主任;
倪 彬同志任招生工作办公室主任(副处级);
郎 伟同志任人文学院副院长;
瞧秀梅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副院长;
龚波林同志任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;
除蒋全熊、夏广军、吴军三同志外,其他同志试用期一年(从2005年6月24日至2006年6月23日)。
李更生同志任远程教育学院副院长,免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;
马维成同志任新技术应用研究开发中心副主任;
杨振东同志任网络管理中心副主任;
免去许义泉同志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。


宁 夏 大 学
二○○五年七月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