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06-07-03 浏览次数:
经2006年6月23日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: 纳殿文任新华学院副院长,试用期一年(从2006年6月23日至2007年6月22日),建议由新华学院董事会聘任其副院长职务,并解聘原任职务。 中共tyc1286太阳集团委员会 二○○六年六月三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