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 学校决定: 祁泽平任发展规划处处长,免去计划财务处处长职务; 宋 珽任计划财务处处长,免去计划财务处副处长、“115工程”建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 李 毅任基建处处长,免去基建处副处长职务; 王正英任民族预科教育学院院长,免去发展规划处处长职务; 梁向明任图书馆馆长,免去人文学院副院长职务; 赵 勤任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(大学生活动中心)主任(正处级),免去对外合作交流处副处长职务; 乔晓军任对外合作交流处副处长,免去校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 蒋志忠任计划财务处副处长,兼任“115工程”建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; 李德宽主持政法学院行政工作; 李自梅兼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; 免去潘自强基建处处长职务; 免去张秉民政法学院院长职务; 免去李宁银民族预科教育学院院长职务; 免去卫传荣图书馆馆长职务; 免去宋乃平科学技术处副处长职务; 免去田富军民族预科教育学院副院长职务。 其中宋珽、梁向明、赵勤、蒋志忠试用期一年(从2006年11月2日至2007年11月1日)。
宁 夏 大 学 二○○六年十一月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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