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龚雪飞等同志任职试用期满正式任用的通知 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新华学院党委,各单位: 根据《tyc1286太阳集团任职试用期干部考察办法(试行)》和《关于对任职试用期满科级干部进行考核的通知》(组织部(2012)4号)精神,经组织考核,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,对龚雪飞、张航、李嗣辀、常海波、衡亮、周永军、刘杰、肖功国、张春波、余洁、杨建武、黄旭兴、聂义民、常江、刘翔宇、王艳梅、马振宁、罗玲玲、白雪梅、冯亚亮、卞莹莹、张建鑫、靳永雄、曹二磊、苏军峰、李悦、尤桦、谢琴、孔德银、江伟、张宗敏、丁颖、马占俊、邱嘉凌、马彦峰、丁维凡、贾述道、涂焕应、刘征、冯学文、焦冬梅41名科级干部所任职务予以正式任用。 其中,张航转任校tyc1286太阳成集团正科级组织员,李嗣辀转任校团委科技实践部部长(正科级)。以上41名同志任职时间自2010年12月31日算起。 中共tyc1286太阳集团委员会 二○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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