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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yc1286太阳成集团2018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

发布日期:2018-12-05    浏览次数:

根据《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》(宁人社发〔2016〕147号)《tyc1286太阳集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》(宁大校发〔2002〕271号)和《关于做好2018年年度考核和教学科研单位任期目标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宁大校发〔2018〕355号)相关要求,结合工作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考核原则及组织领导

坚持“客观公正、民主公开、群众公认、注重实绩、真实准确”的原则。

成立考核领导小组,名单如下:

组长:赵 明

成员:李治涛、张 航、刘 杰

二、考核内容、标准及优秀指标

全面考核工作人员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五个方面的表现,重点考核工作绩效。

德,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、个人品德、职业道德、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。

能,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能力,业务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的运用和发挥、业务知识更新、工作创新等情况。

勤,主要考核出勤情况、公益服务意识、工作责任心、工作作风、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。

绩,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数量、质量、效率和取得的社会效益,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履行岗位职责情况。

廉,主要考核廉洁自律、廉洁从业及遵章守纪方面情况。

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次。学校核定我部优秀指标为1个。

管理人员考核结果基本标准如下:

优秀: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,清正廉洁,精通业务,工作勤奋,有改革创新精神,成绩突出。

合格: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,廉洁自律,熟悉业务,工作积极,能够完成工作任务。

基本合格: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能够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,业务较熟悉,工作态度端正,基本能够完成工作任务。

不合格:政治、业务素质较低,组织纪律性较差,难以适应工作要求,或工作责任心不强,不能完成工作任务,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。

三、实施办法

采取个人总结、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考核。

综合评价主要是对个人总结和平时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比较,客观公正地对职工作出评价。

四、组织程序及时间安排

12月5日-7日,成立考核领导小组,研究制定考核方案并进行公示。

12月10日-14日,职工进行个人总结并在网上填报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》。

12月17日,结合个人总结、内部评议结果和平时工作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价,研究确定职工考核等次,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。

2018年12月25日,报送考核结果。